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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遇家庭暴力的你该怎么办?

时间:2016-08-01 13:38:49

遭遇家庭暴力的你该怎么办?

 

1、何谓“家庭暴力”?

   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
尤其注意的时,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上的侵害也是家庭暴力的形式之一。

2、发生家庭暴力后应该怎么做?

   首先,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,《反家庭暴力法》规定,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,必须及时出警,必须进行必要的记录,进行调查取证,给予批评教育,或出具告诫书。一旦法院颁发了保护令,必须协助执行。”

   你需要冷静将家庭暴力发生的时间、方式、次数、严重程度和对你的侵害性向警察详细说明;要求警察出具《出警证明》和《家庭暴力告诫书》。如受伤的要求警察配合鉴定伤情。

   其次,也可以再到妇联和居委会反映情况并要求其备案和帮助;

   最后,做好上述准备后,可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(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,可申请延长)。需要准备的文件是:

    (一)有明确的被申请人;

    (二)有具体的请求;

    (三)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。

   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,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;情况紧急的,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。而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: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;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、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;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;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。

3、国家机关不管怎么办?

   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“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,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4、同居关系中发生暴力怎么处理?

   《反家暴法》强调,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,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,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。

 

注:本文由文达律师网孙焕文律师、开佰达律师研究整理,转载请注明出处!